二、主张辨证论治和专方专药相结合。

“证”是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出现的证候,往往不同的疾病可出现相同的证候,如阴虚、阳虚、气虚、血虚等证候,但在每种病症有其一定的基本矛盾贯穿在疾病发展过程的始终,各种疾病虽然有时可出现相同的证候,但本质有不同,辨证论治是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,专方专药则针对疾病的基本矛盾,虽然辨证论治中有些方药也包含着针对疾病的基本矛盾,但有的不能解决疾病的基本矛盾,辨证论治和专方专药相结合,兼顾两者的矛盾,从而提高治疗效果。